靖江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我們編制了《靖江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部門領導信息及工作分工、機構職能、機構設置、聯(lián)系方式等。
(二)政策法規(guī)。
主要包括:本部門業(yè)務工作相關的規(guī)范性文件及相關的解讀信息或實施細則。
(三)規(guī)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中長期、近期發(fā)展規(guī)劃及執(zhí)行情況,年度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四)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主要包括: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可公開的數(shù)據(jù)及分析解讀信息。
(五)資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門年度財政預決算及落實情況,業(yè)務工作相關的專項資金及落實情況。
(六)專題專欄。
主要包括:圍繞政府信息公開和民生熱點、重點問題整合相關資源建設的熱點專題。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本機關對外發(fā)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靖江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chuguowan.cn。
2. 現(xiàn)場查閱點:靖江市檔案館(靖江市陽光大道1號3號樓)、靖江市政務服務中心(靖江市陽光大道1號)。
3. 市政府新聞發(fā)布會等。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本行政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政府信息時,可以向本行政機關申請獲取。依申請?zhí)峁┱畔r,本行政機關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作其他處理。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靖江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chuguowan.cn)上下載電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水利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后,本機關將出具接收回執(zhí)。
2. 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郵寄至靖江市水利局辦公室,郵編:214500。
3. 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靖江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zhí),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4. 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至靖江市水利局辦公室,傳真號碼:0523-84861073。
(二)申請的辦理流程說明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靖江市水利局辦公室是靖江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負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辦公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1號;咨詢電話:0523-89180425;傳真:0523-84861073;郵編:214500;作息時間: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四、監(jiān)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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